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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时间:2023-07-12 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宜昌市三峡环清能源有限公司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 建设单位:宜昌市三峡环清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凤凰观村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附件1)、验收组意见(附件2) 公示日期:2023年7月17日-2023年8月11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pdf 附件2: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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