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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安桥河至水月寺加油站公路改扩建工程(S287兴山县百果园 至水月寺段公路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时间:2023-04-06 兴山县安桥河至水月寺加油站公路改扩建工程(S287兴山县百果园 至水月寺段公路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4月4日,兴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兴山县安桥河至水月寺加油站公路改扩建工程(S287兴山县百果园至水月寺段公路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认真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兴山县安桥河至水月寺加油站公路改扩建工程(S287兴山县百果园至水月寺段公路改建工程)起于安桥河接347国道,经翻越海拔1500米左右的七里山后,止于水月寺加油站,现状道路全长约15.8公里。本项目起于兴山县水月寺镇安桥河与347国道交叉,沿既有老路布线翻越七里山顶后继续沿既有老路一路下行,在水月寺加油站西北侧止于桩号K15+730.019与兴山县水学公路K15+663对接。 道路全长15.73km,无桥梁,涵洞584.3m/50道,采用3.5*2车道设计,设计车速15km/h,项目起点至七里山顶基本沿原老路改扩建,路基宽度为5~5.50米不等,水泥路面;七里山顶至终点也沿原既有道路改扩建,路基宽度为4~5.0米不等,水泥路面,终点在水月寺加油站与287省道水学段相接,路基宽度为一般路段采用8.5米、集镇部分路段采用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二级公路标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2019年10月18日,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9】276号文对《兴山县安桥河至水月寺加油站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 (2)2021年12月,湖北源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兴山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下编制完成《兴山县安桥河至水月寺加油站公路改扩建工程(S287兴山县百果园至水月寺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3)2022年1月4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以兴环审【2022】1号文对《兴山县安桥河至水月寺加油站公路改扩建工程(S287兴山县百果园至水月寺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4)项目于2022年1月5日开工建设,2023年2月竣工。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兴山县安桥河至水月寺加油站公路改扩建工程(S287兴山县百果园至水月寺段公路改建工程)中的主体工程、公辅工程、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验收内容为工程施工及运营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和环评文件上完全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项目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路面上行驶的机动车,机动车属流动源,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控制,采取措施: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洒水,降低道路扬尘。 (二)废水 ①路面和路基设置排水系统。 ②道路两旁设置排水沟,路面径流通过排水沟排放。 ③安排专人及时清除运输车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 ④禁止漏油超载车上路,以防止道路上车辆漏油,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 ⑤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清理道路的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保持良好的状态。 ⑥路线两侧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设置禁止货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标志。 (三)噪声 ①路线两侧醒目位置设置了限速标志。 ②安排了专人进行运行维护,破损路面应及时修补,保持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行驶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③项目建成通车后,已进行了跟踪监测。实际监测结果达标。 (四)固体废物 车辆抛弃在路面上的垃圾,安排了专人定期进行清扫,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洒水,降低道路扬尘。 (二)废水 营运期主要的地表水保护措施: ①路面和路基设置了排水系统。 ②道路两旁设置了排水沟,路面径流通过排水沟排放。 ③安排了专人及时清除运输车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 ④禁止漏油超载车上路,以防止道路上车辆漏油,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 ⑤安排了专人定期检查清理道路的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保持良好的状态。 ⑥路线两侧醒目位置设置了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设置了禁止货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标志。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工程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为52dB(A),夜间监测结果最大值为41dB(A),监测点昼间、夜间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车辆抛弃在路面上的垃圾,安排了专人定期进行清扫,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后续要求、整改意见 1、验收报告表完善意见 (1)进一步完善“三同时”验收内容和落实情况; (2)完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2、针对建设单位 (1)建议加强公路运营期环境监测和管理; (2)建议加强公路设施的绿化管理,保证植物成活率; (3)对沿线还未修建护坡的裸露山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防治水土流失和山体滑坡。 六、验收结论 兴山县安桥河至水月寺加油站公路改扩建工程(S287兴山县百果园至水月寺段公路改建工程)按环评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性质和主要环保措施没有重大变更,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能达标排放,且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因此,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后续按要求予以网上公示。
兴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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