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施利磷石膏渣场配套改性装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
2024-01-0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嘉施利磷石膏渣场配套改性装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嘉施利磷石膏渣场配套改性装置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松滋市临港工业园疏港大道北边磷石膏库内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附件1)、验收组意见(附件2)
公示日期: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2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已压缩)全本 嘉施利磷石膏渣场配套改性装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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